济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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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全国废州。1913年2月,济宁州改置济宁县[1]:121,县治在今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济宁县直属山东省,为济宁道、兖济道、第一区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地。1938年起,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7年,中华民国内政部编撰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域简表》中,济宁县为二等县,县域面积约为1286.00平方公里,人口578200人[1]:121。1949年,中共政权将之并入嘉祥县,1950年复置济宁县。1958年再撤销,并入济宁市及微山县。1965年恢复济宁县。1983年又撤,改设济宁市郊区,后为任城区。
注释
编辑- ^ 1.0 1.1 中华民国内政部(编). 16.山東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国·上海市: 商务印书馆. 1947 [2024-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繁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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