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以辀(?—1821年),字楘轩,号瀹庄,江西黎川人,清代文学家。
乾隆九年(1744年)中举,由学正转助教,担任则例馆提调,不久在俄罗斯馆教习。好诗文,多纪游之作。嘉庆四年(1779年)中己未科进士第二甲二十五名,历官户部山东司主事、户部员外郎、御史。嘉庆十二年(1807年)任湖北学政。嘉庆十六年(1811年)任杭州府知府。[1]嘉庆二十一年(1820年)署福建兴泉永道 。嘉庆二十二年(1821年)转任福州府知府。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五月 ,因李赓芸案,发配黑龙江。[2]四年后卒。著有《养春斋诗钞》2卷、《新城五家诗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