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维新(16世纪—17世纪),伯昌西洪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东坛里人[1],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熊维新
大明定远县知县
籍贯江西南昌府南昌县
字号字伯昌、西洪
亲属(祖父)嘉靖五年进士熊汲
出身
  •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举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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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维新是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江西乡试举人[2],四十一年(1613年)授衡阳知县,擅长判决案件,人民没有冤屈,天启七年(1627年)任定远知县,因病辞官回乡[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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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民国《南昌县志·卷三十三·人物志四》:熊维新,字伯昌,东坛人,由举人知湖广衡阳,善决狱,民以无冤,调直隶定远县,引疾归。
  2. ^ 民国《南昌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三》:科第下……明……万历二十八年庚子乡试……熊维新 字伯昌,一字西洪,汲孙,详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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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国《南昌县志》·卷二十二·选举志三
  • 民国《南昌县志》·卷三十三·人物志四
官衔
前任:
郝惟德
明朝衡阳县知县
1613年-1614年
继任:
蒋鉴偃
前任:
杨重器
明朝定远县知县
1627年-崇祯年间
继任:
王象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