燊海井
29°22′37″N 104°47′08″E / 29.37694°N 104.78556°E
燊海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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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 | ||||
分类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 ||||
时代 | 清 | ||||
编号 | 3-57 | ||||
认定时间 | 1988年1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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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是四川省著名的井盐生产地,凿井取卤水制盐具有悠久的历史。燊海井采用宋代发明的“冲击式顿钻凿井法”,凿成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井深1001.42米,厂房占地约150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碓房、大车房、灶房、柜房等。燊海井凿成后,生产150余年,至20世纪80年代,设施残损严重,经1984年、1994年等多次维修,燊海井基本恢复历史上全盛时期面貌,现已停产卤水,但仍可产天然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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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8-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91)50号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81.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