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用 (正德进士)
王大用(1479年—1553年),字时行,号檗谷,福建兴化卫(莆田)旗籍,直隶扬州府仪真县(今江苏仪征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大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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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议大夫南京刑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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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直隶扬州府仪真县 福建兴化卫旗籍 | |
字号 | 字时行,号檗谷 | |
出生 | 成化十五年(1479年)十二月初三日 | |
逝世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 |
配偶 | 娶李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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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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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
早年为国子生,弘治十七年(1504年)中式甲子科福建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会试第三百六名,第二甲第四十六名进士[1]。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督造漕船兼管临清闸。考最,改刑部浙江司主事,不久署贵州司员外郎。正德十一年(1516年),出为广东按察司兵备佥事,讨平高快马等,升广西布政使,进大同巡抚。官至南京刑部右侍郎,以失误被劾归[2][3][4]。
著作 编辑
有《圣学一贯图说》。
家族 编辑
高祖王添兴,明初以旗籍隶兴化卫,始为兴化人。曾祖王保、祖王崇善、父王源,祖、父俱赠通议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母顾氏,赠淑人。母陈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