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钦是弘治二年(1489年)广东乡试举人,六次参加会试都落第,授松阳知县,为官真率自信、胸无城府,其时刘瑾专权,贿赂盛行,他因为恬淡正直,忤逆上级被罢官,更遭刘瑾诬陷罚米三百石无法上缴,得南雄知府王启代为捐输才能解决。
他家居三十多年,以诗文自娱,始终廉静无求,晚年眼睛看不清书本,每天端坐在门前,士子来到就叫他们朗读经史,九十岁才去世,贫穷的无法殓葬,保昌知县徐云路得知他的贤行,捐款兴建墓穴让他的遗体能下葬[1]。
- ^ 1.0 1.1 道光《直隶南雄州志·卷二十五·列传一》:王文钦,字宗尧,号笔峯,孤贫力学,宏治己酉举亚魁,六上春官不第,初授浙江松阳知县,真率自信、不立城府;时刘瑾弄权,贿赂盛行,文钦以恬淡质直忤上官罢归,瑾复坐以事罚米三百石输边,贫不能办,郡守黄岩王启代输之。家居三十余年以诗文自娱,廉静无求始终一节,晚年目昏终日端坐,门士至则令其朗读经史,倾耳听之,尤惓惓接引后进,年九十以寿终,贫不能葬,保昌令武康徐云路闻其贤,捐赀窆焉。 见《谭次川文稿》续订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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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潞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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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松阳县知县 弘治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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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陈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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