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椿(1505年—?年),字元龄,号霁山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椿
大明松江府同知
籍贯浙江杭州府钱塘县匠籍
字号字元龄,号霁山
出生弘治十八年(1505年)六月初九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张氏
出身
  • 嘉靖十年辛卯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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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初九日生,行二,治《易经》,嘉靖十年(1531年)由国子生中式辛卯科顺天府乡试第十八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联捷壬辰科二甲第六十名进士。观工部政,授刑部主事,嘉靖十五年(1536年)十月因张延龄案被降职,后陞松江府同知,止[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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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复初;祖王镛,义官;父王璘,卫经历;嫡母吴氏;继母丘氏;生母凌氏。具庆下,妻张氏,兄相,弟材,子梦龙。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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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