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樵 (明朝)
王樵(1521年—1599年),字明逸,号方麓,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右都御史。
王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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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 |
籍贯 | 直隶镇江府金坛县民籍 |
字号 | 字明远,号方麓 |
出生 | 正德十六年(1521年)九月二十六日 |
逝世 |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 |
配偶 | 娶虞氏 |
亲属 | 父 王臬,子 王肯堂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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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应天府乡试第六十七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二百二十四名,登第三甲第十五名进士[1][2]。刑部观政,授行人司行人。升刑部主事,历官刑部员外郎。迁山东佥事,以病疾归。
张居正为首辅,万历二年(1574年)二月起用王樵为浙江佥事,三年五月擢尚宝司少卿,十月晋本司卿。四年四月升南京鸿胪寺卿,五年十二月以科道纠拾致仕。
万历十九年(1591年)十月起补南京太仆寺少卿,十一月升南京光禄寺卿,二十年十二月升南京大理寺卿,二十一年六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二十三年五月改任南京右都御史。九月,给事中卢大中弹劾其衰老,神宗因此令其致仕。卒赠太子少保,谥恭简[3]。
著作
编辑纂《读律私笺》24卷,著有《周易私录》、《尚书日记》16卷、《周官私录》、《春秋辑传》15卷,《方麓居士集》14卷,为《四库全书》收录。还有《四书绍闻编》、《李记》1卷、《计曹判事》、《书帷别记》10卷、《评定周易参同契》、《老子解》、《西曹判事》等。修《重修镇江府志》。
家族
编辑曾祖王镇;祖父王瀚,赠兵部主事;父王臬,中宪大夫按察司副使。母于氏(封宜人)[4]。
子王述祖、王启疆(训导升知县)、王肯堂(己丑进士)、王壬、王在。
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221》:王樵,字明远,金坛人。父臬。兵部主事。谏武宗南巡,被杖。终山东副使。樵举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行人。历刑部员外郎。著读律私笺,甚精核。胡宗宪计降汪直,欲赦直以示信。樵言此叛民与他纳降异,直遂诛。迁山东佥事,移疾归。万历初,张居正柄国,雅知樵,起补浙江佥事,擢尚宝卿。刘台劾居正,居正乞归。诸曹奏留之,樵独请全谏臣以安大臣,略言:“自古明主欲开言路,言不当,犹优容之;大臣欲广上德,人攻己,犹荐拔之。如宋文彦博于唐介是也。今居正留而台得罪,无乃非仁宗待唐介意乎。”居正大恚,出为南京鸿胪卿。旋因星变自陈,罢之。家居十余年,起南京太仆少卿,时年七十余矣。岁中再迁大理卿,寻拜南京刑部右侍郎。诚意伯刘世延主使杀人,樵当世延革任。寻就擢右都御史。给事中卢大中劾其衰老,帝令致仕。樵恬澹诚悫,温然长者。邃经学,易、书、春秋,皆有纂述。卒,赠太子少保,谥恭简。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