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奖章(英语:Royal Medal),也被称作国王奖章(英语:The King's Medal)或 女王奖章(英语:The Queen's Medal),取决于颁奖时在位君主的性别,是由皇家学会所颁发的镀银奖章。每年颁给共和联邦里两位分别作出“最重要的自然知识贡献”以及“对于应用科学的杰出贡献”的人。[1]

乔治四世在1826年设立皇家奖章。

这个奖项由乔治四世于1826年所设立。最初,两个奖章都颁给去年里作出最重要的发现的人。某个时期延长到五年颁奖一次,而后又缩短到三年。这个制度由威廉四世维多利亚女王所支持,并且在1837年他们将数学纳入可以获奖的学科。[1]

1850年,这个制度再度被改变:

...每年的两个皇家奖章应该颁给对于自然知识作出最重要贡献的人。其工作必须最初发表于女王的领土,以颁奖日算起不超过十年也不短于一年。当然,在女王的批准之下。...皇家奖章应该要颁给自然知识的两大学门。[1]

1965年,整个制度被修改成现在的形式——经由皇家学会推荐,君主每年颁发三个奖章。由于有两类的学科(物理与生物学科),获奖者由A、B两个委员会选出。[1]自1826年被设立起,该奖章已被颁发了405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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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The Royal Society - Royal medals. The Royal Society. [2008-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6-09).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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