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华仁(1935年9月),男,生于中华民国江苏省射阳,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家与政治人物,南京化学工业公司业余化工大专班毕业,高级经济师。1951年1月参加工作,195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曾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国家经贸委主任,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名誉会长。

盛华仁
性别
出生1935年9月
江苏射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程度江苏省扬州苏北合作干部学校
南京建筑工程局业校
南京化学工业公司业余化工大专班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20世纪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经历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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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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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盛华仁进入江苏省扬州苏北合作干部学校学习。毕业后,历任苏北合作总社统计员,苏北行政公署财经委员会计划员,苏北建筑工程公司练习生,南京市建筑工程公司技术员、工区计划组组长、工区副主任等职。期间,曾在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业校、南京化学工业公司业余化工大专班学习,获大专学历。 [1]

仕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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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盛华仁调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下属化肥工业公司党委办公室,任副主任。此后,历任化工部综合计划组长远规划小组副组长,计划司副司长、司长。1983年,出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副总经理;1990年,接替陈锦华出任总经理。1998年3月起,在朱镕基内阁中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2001年,因已届退休年龄,被免去国家经贸委主任职务;2001年3月1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他当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3]。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4],期间曾发言要求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支持香港特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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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盛华仁简历. [2010-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3-30). 
  2. ^ 中国法律年鉴编辑部编辑. 中国法律年鉴 2002. 中国法律年鉴社. 2002.09: 70. 
  3. ^ 第九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 新华网. 2011-12-17 [2021-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12-17. 
  4. ^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盛华仁简历. [2010-1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 
  5. ^ 盛华仁希望港区人大代表继续支持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 中国网. 2003-08-11 [2017-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1-12) (中文(简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前任:
何椿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2003年3月-2008年3月
继任:
李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王忠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1998年3月-2001年2月
继任:
李荣融
商界职务
前任:
陈锦华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
1990年8月-1998年3月
继任:
李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