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仕是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举人,授福建漳州府通判,有廉介名声,在当地平定海寇,所获金钱都登记入册,代理府事时曾施行德政、在荒年祈祷雨水,因为父亲去世染病而死,漳州人怀缅其廉惠,入祀名宦祠[1][2][3]。
- ^ 1.0 1.1 同治《清江县志·卷八·人物志上》:聂仕,字本学,正德丁卯举人,漳州府通判,平海剧寇,所获金帛悉籍于官,视郡篆反风灭火、祷雨济旱,以父丧感疾卒,漳人思其廉惠祀之。 秦志
- ^ 四库全书《江西通志·卷七十四·人物九》:聂仕,字本学,清江人,正德乡贡,漳州府通判,平海剧寇,所获金帛悉籍于官,视郡篆反风灭火、祷雨济旱,以父丧感疾卒。 人物志
- ^ 嘉庆《漳州府志·卷八·秩官上》:明历官……通判……聂仕 清江举人,十六年任,以廉介称
- 同治《清江县志》·卷八·人物志上
- 四库全书《江西通志》·卷七十四·人物九
- 嘉庆《漳州府志》·卷八·秩官上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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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叶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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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漳州府通判 1521年-15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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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施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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