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接辉(16世纪—1646年),东井吉安府庐陵县[1][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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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接辉是万历三十七年(1622年)的举人,获授天台知县,转任南京四川道御史,上疏减免江西浙江的新赋税;巡按南直隶期间淮安徐州遇上旱灾与蝗害,同期吴淞口又出现风灾,他请求赈灾使人民存活[1]。流寇肆虐,他建立烽墩及炮台,发出檄文、带领士兵到皖江,在巢县驻重兵扼守全湖,同时推荐史可法凌义渠崇祯十三年(1640年),胡接辉弹劾自己勉励同官抵御敌人,得出掌河南道,因年老请求退休,写下《大易贞一经》、《三忠文选》等作品。隆武帝继位,原职起用他,福京失守后悲愤而死[3][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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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胡接辉,字东升,庐陵人。万历三十七年举于乡。授天台知县,迁南京四川道御史。疏汰江、浙新赋。巡按南直,淮、徐旱蝗,吴淞风灾,请赈多全活。
  2. ^ 2.0 2.1 乾隆《吉安府志·卷四十四·人物志》:胡接辉,号东井,庐陵人。……辞归,著《贞一》义、修《三忠文选》。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寇警,立烽墩火炮,檄兵赴皖,亲之行间,设重兵巢县,扼全湖。荐史可法、凌义渠。崇祯十三年,自劾以励同仇。掌河南道,以老乞休。绍宗即位,起故官。福京亡,悲愤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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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
  • 乾隆《吉安府志》·卷四十四·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