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英武(1929年8月—2016年12月8日),男,江苏南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1951年参加工作。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重工业局副处长。1968年12月,在国务院第四个五年计划起草小组工作[1]。1975年5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计划组工业生产组、冶金小组组长。1978年11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原材料工业计划局副局长。1982年,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业生产综合计划局局长。1984年10月,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1987年8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2]。1992年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12月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3]

参考

编辑
  1. ^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编). 中国工业五十年 新中国工业通鉴 第9部 1949-1999. 北京: 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0年1月: 21. ISBN 7-5017-4591-9. 
  2.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编).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史资料 1925.3-1987.12. 呼和浩特: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 1995年1月: 510. ISBN 7-204-02847-3. 
  3. ^ 裴英武同志逝世. 新华社. [2017-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