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宋(1534年—?),字应儒,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解宋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右参议
籍贯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
出生十二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丁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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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一百七十五名,三甲第八名进士[1][2]。授刑科给事中,四十五年三月升吏科右,十一月升工科左。后贬官,隆庆二年(1568年)任抚州府推官,历官南京礼部主客司郎中,五年三月升湖广右参议。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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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解思政;祖父解珙;父解文。前母陆氏;母姚氏。具庆下。兄栗、桢、栻[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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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