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希颜(1509年—1560年),字仲愚,号勿斋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人,明朝官员。

郭希颜
大明春坊中允
籍贯江西南昌府丰城县
字号字仲愚,号勿斋
出生正德四年(1509年)正月初七日
江西丰城县
逝世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二月
京师
配偶李氏
亲属子汝宁;禹臣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举人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十四岁由国子生中式嘉靖元年(1522年)江西乡试第十五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三十七名,三甲第二百二十五名进士[1]。观吏部政,选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十二月授翰林院检讨,十八年二月升右春坊右赞善兼检讨,十九年九月丁父忧,二十三年三月复除原职,二十四年正月升左中允,充《大明会典》纂修官,五月考察,降延平府通判,升两淮盐运司副使,谪官家居。

嘉庆三十九年(1560年),郭希颜上疏明世宗裕王为太子,而世宗担心二龙相见会被克死,便被以“妖言”的罪名被斩首。枭首各省,隆庆改元追赠太常少卿。[2][3][4]

家族

编辑

曾祖郭惟信;祖郭俊,号淇川;父郭锦(1484年-1540年),字尚綗;母雷氏,封孺人。重庆下,妻李氏,弟希曾;希思;希孟;希张,子汝宁;禹臣(郧阳府同知)。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民籍,治《书经》,年二十四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二百二十五名进士。正月初七日生,行一,曾祖郭惟信;祖郭俊;父郭锦;母雷氏。重庆下,妻李氏,弟希曾;希思;希孟;希张,子汝宁;禹臣(郧阳府同知)。
  2. ^ 包孝曾弹劾郭希颜。
  3.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9):“中允郭希颜以言事,晓并予轻比,嵩则置重典。”
  4. ^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献五·郭希颜邪说》:“郭希颜邪说 明嘉靖中,中允郭希颜以谪外家居,上疏建储,婴世宗之怒,传首九边。后人怜其罪酷,有为请谥者,又或入其疏于名臣奏议中,可笑。按希颜此疏,本以迁谪,妄有觊觎,固不必言。其在词林,见议礼诸臣骤贵,又见相嵩以议兴献王□庙称宗得大拜。希颜遂建言,欲黜孝宗、武宗二庙,不与九庙之数,而以兴献上接宪宗,公论恶之,遂以计典罢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