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冶铁遗址

33°15′13″N 113°40′26″E / 33.25361°N 113.67389°E / 33.25361; 113.67389

酒店冶铁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河南省西平县舞钢市
分类古遗址
时代战国
编号第四批第29项
认定时间1996年11月20日

酒店冶铁遗址位于中国河南省西平县西部和舞钢市中东部,因最早在西平县酒店乡酒店村(现已并入出山镇)试掘,故而得名。酒店冶铁遗址是古文献记载的中国最早的冶铁作坊遗址之一,也是战国时期最著名的兵器制造地。1963年被列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1996年被列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今舞钢市区域内有丰富的铁矿资源,其中部分为露头矿,极易开采。在酒店村出土了大量炼炉壁残块和炼渣以及部分盆罐陶器残片。在遗址南部(潭山水库南岸)清理出一座保存较好的炼铁炉,具有战国中晚期的形态特征,其结构与湖北铜绿山发现的春秋时期炼炉相似。[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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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464.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