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应征(1534年—?),字懋德,号绿野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金应征
大明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贯直隶苏州府长洲县
字号字懋德,号绿野
出生嘉靖十三年(1534年)六月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顾氏,封安人
亲属(子)金士衡、金玉衡、金在衡、金性衡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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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应天乡试第七十八名举人,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第三百五十四名,三甲第二百一十四名进士[1][2]。礼部观政,授奉新县知县,隆庆三年(1569年)升刑部主事,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升员外郎,二年(1574年)三月升郎中,丁忧。九年(1581年)二月起为工部营缮司郎中,十月出为江西按察司副使,十二年(1584年)十一月升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十五年(1587年)正月患病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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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金镛;祖父金渭;父金樾。母高氏(赠安人);继母王氏(封安人)[3]。兄金善征,弟金和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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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