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忠(?—?),男,直隶(今河北省阜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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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参加八路军,担任左权的秘书。1948年北平谈判后,与左权遗孀刘志兰结婚。

1957年,担任包头钢铁公司副书记。1960年,调任太原市人民委员会副市长[1]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1967年1月6日,刘格平返回山西后,召集张日清袁振刘贯一、陈守忠,组建了以刘格平为组长的“中共山西省核心小组”,开始策划夺山西省的党政领导权[2]。1967年1月12日晚上,刘格平召集核心小组成员和“造反派”头头开会,成立“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会后数百人冲进省委、省人委、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大委员会的办公大楼,抓人抄家、抢夺印章、查封办公室。随即发出《山西省革命造反总指挥部第一号通告》,宣布“夺了省委、省人委、市委、市人委等党政机关的权”,山西省省长卫恒被单独关押并在狱中自杀身亡[3]。1月25日,“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在太原五一广场召开了10万人参加的“山西省革命造反派大联合、大夺权誓师大会”[2]。同年2月10日,中共山西省核心小组发出通知,宣布“成立中共山西省核心小组,由9人组成(陈守忠与妻子刘志兰均为成员)[4]。但文化大革命爆发不久,夫妻两人均被关押入狱[5]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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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傅溪鹏主编. 历史的使命 第17集. 北京: 作家出版社. 2004.02: 117–121. ISBN 7-5063-2910-7. 
  2. ^ 2.0 2.1 山西省史志研究院编. 山西通志 第33卷 政务志 政府篇. 北京: 中华书局. 1999.10: 473–474. ISBN 7-101-02242-1. 
  3. ^ 朱健华,郭彬蔚,李有清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事本末. 长春: 吉林教育出版社. 1992.11: 734. 
  4. ^ 刘泽民等主编. 山西通史 卷10 上 当代卷. 太原: 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1.06: 453. ISBN 7-203-04276-6. 
  5. ^ 曹英,余敏辉编. 共和国洗冤录. 北京: 团结出版社. 1993.07: 286. ISBN 7-80061-9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