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槐(1950年8月),湖北武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毕业于黄冈地区农业学校。1985年起,在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农业处任职。1995年起,历任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2002年起,任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2009年1月,当选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副主席。2013年11月,因涉嫌贪污,被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调查。2014年9月,陈柏槐被提起公诉。据报道,陈柏槐曾受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常委原书记王群的提拔。[1][2]2014年12月23日,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3]。2015年4月17日,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4]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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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2013-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03). 
  2. ^ 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亚太日报. 2014-03-07 [2019-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7). 
  3. ^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出庭受审. 中国经济网. 2014-12-25 [2019-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9). 
  4. ^ 陈柏槐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 网易. [2015-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20).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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