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应节(?—?),山西洪洞县人。清初政治人物。
顺治三年(1646年)三甲第二百八十三名进士。累官工科给事中[1]。顺治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阴应节受刘正宗的指使[2],奏参江南主考官方犹,因“方姓”联宗之故,“联宗有素,乃乘机滋弊”,竟取少詹事方拱乾之子方章钺为举人[3],史称“丁酉江南乡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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