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乡
沿革
编辑- 1962年10月6日,雷公人民公社成立,隶属九龙区公所领导。1966年5月“文革”开始后,雷公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扰。1967年1月,为了破“四旧”,雷公人民公社改称火炬人民公社,3月,由公社武装干部和群众代表主持成立了火炬人民公社生产办公室,负责公社日常工作。1969年1月9日,经县人武部党委批准。火炬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1973年5月12日,经地革委批准火炬人民公社革委会恢复原名称雷公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雷公人民公社的行政组织机构仍然是革命委员会。1981年3月,县委决定撤销雷公人民公社革委会。建立雷公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管委会设正、副主任。1984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体制改革要求,县委又决定撤销雷公人民公社管委会。建立雷公乡人民政府。[1],1994年,雷公乡并入复置幺滩镇。
参考资料
编辑- ^ 雷志远主编;中共四川省邻水县委组织部等编.《中国共产党四川省邻水县组织史资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08.第274、345、406页
这是一篇关于四川行政区划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