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湝
高湝(538年—577年),渤海郡蓨县(今河北景县)人,北齐政权奠基者高欢之第十子,母亲为小尔朱氏[1],曾名义上成为北齐皇帝。
生平
编辑高湝年少而聪明,天保元年(550年)六月,高湝被封为任城王。自孝昭帝、武成帝在位期间时,车驾还邺,他们常令高湝镇守晋阳,总理并州事务。后又任司徒[2]、太尉[3]、并州录尚书事[4]。天统三年(567年)八月,任太保[5]、并州刺史,加封正平郡公[6]。当时有一位妇人在汾水洗衣服,有一名乘马人换了妇人的新靴,妇人就只好拿着他的旧靴去州衙门告官。而高湝就召来住在城外的居民,展示那对靴子,说:“有一位乘马人在路途上被贼人劫害,遗下此靴,你们之中有没有此人的亲属?”一妇人哭诉:“我的儿子昨天穿着此靴去妻子的家!”不久就捕获那乘马人,当时的人认为他十分明察秋毫[7]。
武平元年(570年)二月,高湝迁任太师[8]、司州牧,再为冀州刺史,加封太宰[9],后成为右丞相、都督、青州刺史[10]。武平五年(574年),青州人崔蔚波夜袭城,高湝在仓卒之际击退贼人,破崔蔚波的军队。后来拜为左丞相,转任瀛州刺史。后来后主逃至邺时,加封高湝为大丞相[11]。
安德王高延宗于晋阳称帝时,派遣刘子昂向高湝劝说归顺高延宗。但高湝不听,执捕刘子昂送到邺。其后幼主逃至济州时禅位给高湝,当让位的诏书还未抵达,幼主便被周军俘虏。高湝与广宁王高孝珩在冀州召募四万多人,攻打周军[12]。当北周齐王宇文宪来伐时,他先遣送降书及大赦诏,但高湝都丢到井中。战败后,他和高孝珩都被擒。宇文宪问:“任城王,这又何苦呢?”高湝说:“我是北齐神武帝之子,兄弟十五人,只有我独存,当逢国家灭亡,今日死去,无愧于祖先。”宇文宪十分敬佩,归还他的妻子。快到邺城时,他在马上大哭,跳到地上,血流满面。至长安,他和后主一同被杀[13]。
家庭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
注释
编辑-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小尔朱氏生任城王湝……任城王湝,神武第十子也,
- ^ 《北齐书补·武成帝纪》:〔河清元年二月〕乙卯,以兼尚书令、任城王湝为司徒。
- ^ 《北齐书补·武成帝纪》:〔河清三年五月〕丁亥,以太尉、任城王湝为大将军。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少明慧。天保初封。自孝昭、武成时,车驾还邺,常令湝镇晋阳,总幷省事,历司徒、太尉、幷省录尚书事。
- ^ 《北齐书补·后主纪》:秋八月辛未,太上皇帝诏乙太保、任城王湝为太师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天统三年,拜太保、幷州刺史,别封正平郡公。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时有妇人临汾水浣衣,有乘马人换其新靴驰而去者,妇人持故靴,诣州言之。湝召城外诸妪,以靴示之,绐曰:“有乘马人在路被贼劫害,遗此靴焉,得无亲属乎?”一妪抚膺哭曰:“儿昨著此靴向妻家。”如其语,捕获之。时称明察。
- ^ 《北齐书补·后主纪》:〔武平元年二月〕己巳,乙太傅、咸阳王斛律光为右丞相,幷州刺史、右丞相、安定王贺拔仁为录尚书事,冀州刺史、任城王湝为太师。
- ^ 《北齐书补·后主纪》:〔二年〕九月辛亥,乙太师、任城王湝为太宰,冯翊王润为太师。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武平初,迁太师、司州牧,出为冀州刺史,加太宰,迁右丞相、都督、青州刺史。湝频牧大藩,虽不洁己,然宽恕为吏人所怀。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五年,青州崔蔚波等夜袭州城,湝部分仓卒之际,咸得齐整,击贼,大破之。拜左丞相,转瀛州刺史。及后主奔邺,加湝大丞相。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及安德王称尊号于晋阳,使刘子昂修启于湝:“至尊出奔,宗庙既重,群公劝迫,权主号令,事甯终归叔父。”湝曰:“我人臣,何容受此启。”执子昂送邺。帝至济州,禅位于湝,启竟不达。湝与广甯王孝珩于冀州召募得四万余人,拒周军。
- ^ 《北齐书 卷十 列传第二 高祖十一王》:周齐王宪来伐,先遣送书并赦诏,湝并沉诸井。战败,湝、孝珩俱被擒。宪曰:“任城王何苦至此?”湝曰:“下官神武帝子,兄弟十五人,幸而独存,逢宗社颠覆,今日得死,无愧坟陵。”宪壮之,归其妻子。将至邺城,湝马上大哭,自投于地,流血满面。至长安,寻与后主同死。
- ^ 《北齐书》:汉阳敬怀王洽,字敬延,神武第十五子也。天保元年封。五年,薨,年十三。乾明元年,赠太保、司空。无子,以任城王第二子建德为后。
中国华北及华东北部地区君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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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侄孙齐幼主 高恒 |
— 名义上的 — 北朝 · 北齐皇帝 577年 |
末任 原因:北齐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