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永征
魏永征(1941年7月—),原名魏庸征[1],祖籍浙江宁波慈溪县慈城镇,生于上海,中国及香港新闻法学家[1],现任香港树仁大学教授,曾编写中国大陆首部新闻法教材《新闻传播法教程》。[需要较佳来源]
简介
编辑魏永征生于文史世家,父魏友棐系民国上海著名金融评论家,母冯贞俞女士为晚晴国学家冯君木长女[需要较佳来源]。舅冯都良(前《商报》、《申报》主笔、总编)、冯宾符(前世界知识出版社社长、总编辑),妻贺宛男(前《新闻报》主笔)均为知名报人[2]。
20世纪60年代,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后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从事新闻学研究长达11年[2]。赴《民主与法制》杂志社任专栏主编逾6年。参与创办《消费报》,任编委。再任《新闻记者》杂志常务副主编、主编前后长达11年。20世纪80年代,参与起草中国新闻法[3]。1987年至1998年,任《新闻记者》杂志社法人代表,现任《新闻记者》特聘顾问[4]。
后专职从事新闻法研究,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2]。2001年受邀赴香港任树仁大学教授,现亦任复旦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特聘博士生导师兼传媒法和政策研究中心总顾问[5]、汕头大学硕士生导师等学术职务[需要较佳来源]。
代表著作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1.0 1.1 著名新闻法学家魏永征. 甬人风采. 2006.[永久失效链接]
- ^ 2.0 2.1 2.2 2.3 人民网. 魏永征:跨越新闻与法. 2004年02月11日14:41. [2016年7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6月17日).
- ^ 3.0 3.1 学人档案. 魏永征. 中国媒体研究.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09).
- ^ 中国新闻出版网. 魏永征:新闻媒体没有不举证就胜诉的特权.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5年1月20日 [2016年7月3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8月25日).
- ^ 魏永征:传媒法的界定和对象. 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16年6月13日.[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