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志是清朝凤山县的方志,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刊行,主修者是凤山县知县李丕煜[1]。全书共有十卷,附卷首一卷[1]。
凤山县志的主修者为知县李丕煜,而实际编纂者为陈文达、李钦文与陈慧,他们在此之前都已参与过志书的编纂工作,故凤山县志的体例有受到之前已成的《台湾府志》、《诸罗县志》影响[1]。
该书大约在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年底、五十八年(1719)年初开始编纂,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六月完稿,隔年(1720年)刊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