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泽长(?—?),春如中国清朝官员,山东福山县(今烟台市福山区)人。嘉庆癸酉科拔贡,曾在陕西、江西、浙江等地为官,官至宁绍台道[1]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鹿泽长接替胡振远担任台湾府嘉义县知县。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因故遭福建巡抚韩克均参奏革职。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已辗转升为道员的鹿泽长曾参与中《南京条约》后续谈判。

今山东福山区有其故居遗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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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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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责任编辑:杨胜武. 金石学家——王懿荣(图). 胶东在线. 2009-08-06 [2010-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简体中文). 


官衔
前任:
胡振远
嘉义县知县
1818年~1820年
继任:
庞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