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骥
黄骥,字致远,全州人。明朝官吏。
洪武年间,洪武丙子科乡试中举,担任沙县教谕。永乐年间,升为礼科给事中,三次出使西域,并上言应当减少入口,取其马匹等供给边防,而减少𥐻砂、梧桐、碱之类的非必需品。后得以批准。黄骥再升任通政司右通政,与李琦、罗汝敬一同出使抚谕交阯,不辱使命。回朝不久后去世[1]。著有《黄门奏草》[2]。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164):“骥,全州人。洪武中,中乡举。为沙县教谕。永乐时擢礼科给事中,常三使西域。仁宗初,上疏言:“西域贡使多商人假托,无赖小人投为从者,乘传役人,运贡物至京师,赏赉优厚。番人慕利,贡无虚月,致民失业妨农。比其使还,多赍货物,车运至百余辆。丁男不足,役及妇女。所至辱驿官,鞭夫隶,无敢与较者。乞敕陕西行都司,惟哈密诸国王遣使入贡者,许令来京,止正副使得乘驿马,陕人庶少苏。至西域所产,惟马切边需,应就给甘肃军士。其𥐻砂、梧桐、碱之类,皆无益国用,请一切勿受,则来者自稀,浮费益省。”帝以示尚书吕震,且让之曰:“骥尝奉使,悉西事。卿西人,顾不悉邪?骥言是,其即议行。”后迁右通政,与李琦、罗汝敬抚谕交阯,不辱命。使还,寻卒。”
- ^ 《广西通志》卷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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