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阿富汗议会选举

1949年阿富汗议会选举选举了1949-1951年任期的议员,选举前此前发布了一项皇家公告,呼吁人民参选,被认为是一次相对自由的选举。[1]

1949年阿富汗议会选举

1949 1952 →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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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阿富汗宪法规定要设立一个两院制立法机构,其中下院由人民选举产生。所有20岁以上的男性都有资格投票,投票是基于简单多数制

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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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选举法规定,在选举日,选民将聚集在省城,在政府官员和宗教领袖的监督下讨论本地区的候选人。议会最终同意的候选人将被派往喀布尔担任议员。只有在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才会真正进行投票,这意味着人民事实上以鼓掌选举英语acclamation的方式同意或不同意当局所提供的候选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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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Far East and Australasia 2003. Psychology Press. 2003: 62. ISBN 1-85743-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