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2022年中华民国直辖市长及县市长选举

Funyii在话题“未改善前请勿删除维护性模板”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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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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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本条目与2022年中华民国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合并,理由(一)111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是官方正式称呼,民间则常昵称为九合一;(二)不仅是投票日相同,中选会官方也都是同时公告,包含偶尔会附带公投;(三)县市长与民代候选人常会互相造势;(四)政治局势与时事也多有互动。故相关条目“2022直辖市长、县市长、直辖市议员、县市议员、...”应合并。--纪录事实留言2022年6月22日 (三) 06:56 (UTC)回复

未改善前请勿删除维护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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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多处语调不中立,并且有编者曲解引用资料,发表个人观点,未改善前移除模板一律视同破坏。--𝔽𝕌ℕ𝕐𝕀𝕀 𓃠 2022年12月16日 (五) 02:11 (UTC)回复

关于维护性模板的问题,目前整理到新竹市。--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18:01 (UTC)回复
暂时清理完毕关于评论与分析部分,如有忽略处再麻烦大家检查。--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19日 (日) 08:21 (UTC)回复
我认为形如“原任市长林智坚因已连任一届,故本届不得在新竹市再次参选。”这样的句子不该删除,因为不是每一个没有竞选连任的现任地方首长都是因为已经连任过一届才不得在本届于同一县市参选的,不能排除极少数现任者个人本来就不想连任,或党因为某些原因不提名他竞选连任的可能性。换句话说,我认为读者有权利知道现任首长不在同选区争取连任的原因,而其原因却未必是他已连任过一届,因此“原任市长林智坚因已连任一届,故本届不得在新竹市再次参选。”这样的句子并不是废话,也不带丝毫个人观点,不是原创研究,亦无中立性的问题,所以不应该删除。-游蛇脱壳/克劳 2023年2月19日 (日) 11:21 (UTC)回复
也是可以齁、不过是否可改用更可观中立的说法,比如“因地方制度法第55条至57条规定,故已任两届现任市长林智坚不得再度参选”,这样呢?请见[1],以及法规[2],法规部分文库或许有(没找)--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19日 (日) 13:32 (UTC)回复
不觉得这样写更客观中立,但肯定变啰嗦了。而且我想您误会了“康世儒条款”。
  1. 林智坚“本届”还是可以参选,但是不能参选“新竹市长”
    • 而事实上在本届选举中,他一开始也的确参选了桃园市长
  2. 林智坚还是可以参选“新竹市长”,但是不能在“本届”
    • 他2014年、2018年连续当选新竹市长,因此2022年不得再参选新竹市长,但他2026年还是可以参选新竹市长。地方制度法并无限制一个人一生在同一选区最多只能当选2届的地方首长,只限制“同一选区不能连续3届都当选(含补选)”,而事实上在“康世儒条款”出现后,赖峰伟仍然第三度当选澎湖县县长,黄敏惠更是第四度当选嘉义市市长了,乃是实例。
所以如果您要严谨,那您的表述只好更啰嗦了:“因地方制度法第55条至57条规定,故已任两届的现任市长林智坚本届不得再度参选新竹市长”,我看还是原先的表述“原任市长林智坚因已连任一届,故本届不得在新竹市再次参选。”简洁而正确。-游蛇脱壳/克劳 2023年2月19日 (日) 16:14 (UTC)回复
克劳棣阁下谢谢您跟我说,我还真不知道有这回事这么会钻漏洞,太厉害惹吧这些大人。我的认知只有连选得连任一次,故这次不得再度参选,我也不在乎他们后面要不要再选,单纯的想说要写就要附上来源,若您觉得原本这样的描述没问题,那附上可供参考来源就加上吧~或没人有空就等我有空再加XD--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19日 (日) 18:03 (UTC)回复
感谢Mafalda4144,另外政治背景因为资料年代久远,大多连结已失效,搜寻没结果已清理,如果有编者能补足,非常感谢。条目改善良多已移除维护模板。--𝔽𝕌ℕ𝕐𝕀𝕀 𓃠 2023年2月20日 (一) 14: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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