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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OfessOrjOhnIsMe 2014年1月15日 (三) 05:15 (UTC)回复

2014年3月

编辑
 
由于您被用户查核确认滥用傀儡,您已被禁止两个星期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邮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Lanwi1(留言) 2014年3月8日 (六) 17:16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维基百科并不禁止傀儡,本人是基于被容许使用多重帐号的行为之隐私条款做出相关编辑,并无滥用傀儡现象,请核查,并请解封相关账户。--KellJZM留言2014年3月8日 (六) 17:39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以多于一个账号贡献同一条目(如习近平刘汉 (四川商人))违反傀儡方针
  处理人:Kegns留言2014年3月8日 (六) 18:03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感谢各位提醒,本账号之前没全面了解相关方针。经过各位说明后,本账号已明白。知误能纠,善莫大焉。所以申请解封本账号及关联账户,之后本账号与其关联账号间将做出区隔说明,以免触犯方针。--KellJZM留言2014年3月8日 (六) 18:11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调整封禁。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并请注意您在编辑摘要内的言行举止。
  处理人:广雅 范 2014年3月9日 (日) 02:42 (UTC)回复

我也接受你的解封主帐号的申请,但不解封你的傀儡帐号。--Lanwi1(留言) 2014年3月9日 (日) 03:42 (UTC)回复

回复:User:Gabhksw

编辑

你想使用Gabhksw而放弃KellJZM吗?--Lanwi1(留言) 2014年3月9日 (日) 05:1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