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納高棉語វ៉ាន់ណាត,1946年—2011年9月5日),又譯凡納萬恩·納特柬埔寨畫家、藝術家、作家、人權活動家。

萬納

出生在柬埔寨西北部馬德望省的一個村莊裡。他的具體出生日期不詳,但當時柬埔寨農村人沒有出生證明是很正常的事。他在年幼的時候進入一個名叫Wat Sopee的寺院學習,從此便開始迷上了畫畫。他的父母離異,他不得不同兩個兄弟和一個姐姐生活,以賣麵條為生。14歲到15歲期間,他進入一家工廠工作。在17歲至21歲期間,他是一名僧侶,直到姐姐死後,他不得不還俗來支撐家庭的生計。1965年,他進入一家繪畫學校學習。

1978年1月7日,萬納在自家稻田裡耕作時被紅色高棉逮捕,帶到了一個名為「Wat Kandal」的寺院。他們告訴他,有人告發他違反「安卡」的道德規則。他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一周以後被轉移到金邊的S-21集中營。在這裡,審訊和處決是家常便飯。直到越南在1979年入侵之後,萬納才獲得自由。他也是S-21的七名倖存者之一。

萬納是柬埔寨著名的畫家,所以康克由沒有殺他,讓他給波爾布特畫肖像、做雕像。與柬共倒台後,他將自己在S-21見到過的酷刑用畫筆畫了下來作為紅色高棉的罪證。1988年,他以自己的經歷出版了自傳A Cambodian Prison Portrait: One Year in the Khmer Rouge's S-21 Prison。2003年,他和另一名受害者春邁的故事出現在潘禮德的紀錄片S-21:紅色高棉殺人機器中,講述在S-21中發生的故事。2011年病逝於金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