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關電廠,即南京下關發電廠,位於中國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576號,是一座2台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27.5萬千瓦的火力發電廠,屬於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始建於1910年的下關電廠是中國第一家官辦發電廠,在民國時期首都電廠。發電廠園區內的民國建築是民國工業建築的代表作。

紅色二層小樓是電廠內的的民國建築,曾經作為汪精衛的辦公樓。後方為電廠標誌性的高達150米的煙囪。

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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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官辦的金陵電燈官廠在南京西華門外建成。

1912年,民國肇建,電廠更名為江蘇省立南京電燈廠。1919年,江蘇省立南京電燈廠在下關建立分廠,定名為江蘇省立南京電燈廠下關發電所。1928年4月,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將電燈廠的本廠與分廠合併,更名為建設委員會首都電廠[參 1]。1937年5月,首都電廠改由揚子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接收經營,轉變為官商合辦企業。建廠初期,電廠設總務、營業、會計、機務、電務及發電所等機構,又分設有中山路辦事處和下關發電所,負責全廠日常事務與輸電事項[參 1]。 至此時,電廠先後安裝有兩台0.5萬千瓦和兩台1萬千瓦汽輪發電機組,而此前的小機組全部停產。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下關發電廠收歸國有,主要經營火力發電、蒸汽熱供應和電力設備維修。為滿足蘇南地區用電,電廠自1957年起擴建新廠。三期工程至1961年全部竣工投產,此時裝機容量達11.5萬千瓦,為當時江蘇省裝機容量最大的火力發電廠,在當時承擔了全省三分之一的發電任務。1993年12月,江蘇省電力公司獨家投資對下關發電廠進行技術改造,拆除舊機組,新裝2台12.5萬千瓦機組,引進芬蘭煙氣脫硫裝置,採用四電場靜電除塵。1997年7月底工程正式開工。1998年12月第一台機組建成投產,1999年7月第二台機組竣工投產,脫硫等環保裝置同步投入生產。2003年電力體制改革,下關電廠劃歸全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的大唐集團。2009年,國家發改委核准電廠搬遷擴建計劃。依該計劃,電廠將遷往棲霞區靖安街道,批覆的總投資為51.2億元,將建設2台60萬千瓦級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兩台機組將同步安裝煙氣脫硫脫硝裝置;同時配套新建1個3.5萬噸級煤炭接卸泊位和1個2,000噸級綜合泊位。而作為下關標誌性建築的電廠煙囪則會保留。[參 2] 同時廠區建築的去留也成為人們所關心的議題。[參 3]

下關發電廠死難工人紀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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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6年12月13日,南京淪陷。「煤炭港慘案」在12月14日至17日間發生,12月17日日軍將中國被俘士兵及平民3,000餘人,「拘禁於煤炭港下游江邊,以機槍射殺,其傷而未死者,悉被押入附近茅屋,縱火活焚致死。」總計遇難3281人。此次屠殺中首都電廠工人45人遇難[參 4][參 5]。抗戰勝利後,民國35年9月,揚子電氣有限公司總經理潘銘新決定,為紀念罹難工友,在下關發電所大門花圃處,建造「殉難工友紀念碑」。次年4月17日,「殉難工友紀念碑」落成,時任南京市市長的沈怡親臨揭幕。

1951年6月15日下關發電廠決定將「殉難工友紀念碑」從廠區遷移到生活區重建,新的紀念碑於同年10月1日建成,改名為「死難工人紀念碑」。南京市市長柯慶施為紀念碑題寫碑名。紀念碑正面為碑文,背面為45名死難工人姓名。1984年9月,「死難工人紀念碑」被列為南京市下關區文物保護建築。

1949年護廠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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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子山(可能在閱江樓)上遠眺長江江面,下關電廠煙囪位於圖中位置。

1949年4月中旬,中華民國政府軍政機關迫於戰事失利,南京告急,開始撤退。中共下關地下組織發動工人成立「糾察隊」、「應變會」組織進行鬥爭。此時電廠資金被凍結,電煤供應中斷,為保衛電廠,迎接解放,首都電廠工人每人捐款2塊銀元,購買煤炭,維持全市供電。4月21日,進駐電廠的國軍憲兵加強了對工廠工人的監視和防範,並準備炸毀電廠。混跡工人間的特務也煽動關機、停電、離廠。此時,護廠工人將電廠圍牆通電,封閉電廠前後鐵門,阻絕外人進入,同時與駐廠憲兵進行說理鬥爭,迫使憲兵撤退。

1949年4月23日夜,人民解放軍第35軍所部5名偵察員與首都電廠工人接頭,首都電廠廠長率5名工人駕駛「京電」號小火輪駛向北岸,接運參與渡江作戰的第35軍的部隊。晚上11時,渡江先頭部隊在首都電廠附近登岸。[參 6]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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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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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首都电厂 全宗号 1041. 江蘇省檔案局 江蘇省檔案館. [2009-07-17]. [永久失效連結]
  2. ^ 首下关电厂搬迁选址栖霞龙潭—马渡 大烟囱将保留. 龍虎網. [2009-07-17]. [永久失效連結]
  3. ^ 下关电厂搬迁引思考 工业遗产如何“变废为宝”?. 中國江蘇網. [2009-07-17]. [永久失效連結]
  4. ^ 劉惠恕. 南京大屠杀新考:兼驳田中正明的“南京大屠杀之虚构”论. 上海三聯書店. 1998: 第4頁. ISBN 7542610600. 煤炭港至上元門江邊慘案:1937年12月14-17日,日軍在江邊槍殺中國難民及被俘士兵不計其數。其中17日槍殺3,281人,首都電廠職工45人同時遇難(證人陸法曾、梁有才等)。 
  5. ^ 南京大屠杀中有20多万平民遇难.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南京1937網. 2005-12-13 [2009年7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11月27日). 曾任首都電廠總工程師兼廠長的陸法曾,於1945年10月25日的一份結文中指出:「故發電廠全部員工五十一人中,除工人六人及副工程師一人得免於難外,其餘許江生等四十四人全部殉難於是役。又,首都電廠三汊河配電所電匠一人,在配電室內被敵兵沖入槍殺。」 
  6. ^ 《史志资政》第4期. 下關黨建. 2009-06-11.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