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主義是一種外交政策,支持此類外交政策的人認為政府應避免干涉外國事務,但仍保留外交活動和貿易,同時避免戰爭,除非遭到入侵時被迫自衛[1]。中國提出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美國孤立主義都有不干涉的內涵。

聯合國在1946年通過《國家權利義務宣言草案》,認為各國對任何他國之內政外交,有不加干涉之義務。1965年,聯合國通過《關於各國內政不容干涉及其獨立與主權之保護宣言》,該宣言規定,無論任何理由,各國均無權直接或間接干預他國內政和外交。[2][3]

參見

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1. ^ Hodges, Henry G. The Doctrine of Intervention. Princeton, The Banner press. 1915: 1. 
  2. ^ 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草案. 聯合國. [2021-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4). 
  3. ^ 关于各国内政不容干涉及其独立与主权之保护宣言. 聯合國. [2021-05-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