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部法律規範按照一定的原則和要求,分類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繫的統一整體。分為法律範圍和法律主體兩方面的內容[1][2]。
歷史
編輯199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2002年召開的十六大上重申了這一目標[3][4]。2011年3月10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5][6][7][8],同年10月,中國國務院發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9]。
構成
編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憲法為核心,由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七個法律部門構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2]。
參考
編輯- ^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特征和内容_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2022-08-12].
- ^ 2.0 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内容和特征_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2022-08-12].
- ^ 朱景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构、特色和趋势. 《中國社會科學》. 2011.
- ^ 王兆国: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www.court.gov.cn. [2022-08-12].
- ^ 两会新华社述评:肩负起依法治国的新使命-中国法院网. www.chinacourt.org. [2022-08-12].
- ^ 吴邦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专题. ztpd.nmgnews.com.cn. [2022-08-12].
- ^ 吴邦国委员长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文[实录]. news.cntv.cn. [2022-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3-13).
- ^ 依法治国的坚固基石——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www.court.gov.cn. [2022-08-12].
-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发布(全文). www.gov.cn. [2022-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8-12).
連結
編輯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