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桑(1917年6月—2008年9月3日),四川渠縣豐樂場光輝村郁家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原名郁朝貴。

出身貧農。8歲喪父,家貧不得已去廟裡打雜3年。14歲時在宣漢縣城的鋪子裡當學徒。1933年10月16歲時在宣漢縣城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四方面軍,在宣漢縣蘇維埃政府工作。1934年底他調到川陝省蘇維埃政府文化委員會工作。1935年參加長征。1936年5、6月間擔任省政府游擊隊長,在一次戰鬥中負傷,左眼被彈片碰傷幾乎失明。1936年8月擔任省委宣傳部部長張然和的警衛員工作。不久調到紅四方面軍保衛局特務隊任文書。1937年1月,長征勝利結束到了延安,在陝甘寧邊區保安處(西北保衛局)做科員(情報偵察工作)。不久到延安市公安局任文書。1938年底去中央黨校學習,奉命改名於桑。1939年初,到馬列學院學習。1940年夏天調回陝甘寧邊區保安處工作。1941年11月,奉命到枸邑縣馬欄鎮的陝甘寧邊區關中分區保安科任科長。1946年,被任命為陝甘寧邊區保安處一科科長。1948年在陝西省黃龍地區任地委委員、公安處處長兼社會部部長。1949年3月被任命為大荔地區公安分處處長,兼地區社會部部長。西安解放後進城任西北公安部辦公室主任。1949年12月5日調任西南公安部一處處長。1954年7月任西南公安部副部長。1954年10月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1955年3月任中共中央辦公廳警衛局副局長、朱德的警衛秘書。1958年10月調任公安部三局局長。1964年9月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副部長[1]。當選中共九大中央委員。1970年初從農場調回公安部負責治安工作。後歷任中共十大中央委員、十一大中央委員、十二大中央候補委員,第四屆全國人大代表。1982年6月離休。1985年9月被聘任公安部諮詢委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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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于桑同志逝世. 人民日報. [2012-05-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