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學生,或稱交換生交流生,與留學生類似,但可以由本國學校配合對方的標準進行遴選,通過徵選後外派至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學校,交換到對方國家或地區學校就讀的優秀學生(通常是簽訂了姐妹校協議的每年都會固定派員額),雙方交換學習各國精神以及體驗當地文化,但是並非要將課程完整讀完的學生,通常交換時間為期半年至一年居多,返回原校後仍須將課程、學分修習完畢才可畢業,一些學校會互相承認交換生在對方學校所修習的課程、學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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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人文社會科學優秀人才培育計畫

教育部設置UMAP臺灣交換學生獎學金促進國際交流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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