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莎白·尼達姆

18世纪英格兰老鸨

伊莉莎白·尼達姆(英語:Elizabeth Needham,?—1731年5月3日)又名媽媽尼達姆Mother Needham),是18世紀英格蘭老鴇,曾在倫敦經營妓院。經考證確認,她就是威廉·賀加斯諷刺系列版畫《妓女的墮落》第一幅中問候主人翁莫爾·哈卡波特的鴇母。雖然尼達姆此時在倫敦臭名昭著,但有關她一生的文獻記載很少,也沒有她的真實畫像留存。她擁有當時的倫敦屬最豪華的宅邸,許多顧客都來自上流社會的最高階層,但最終還是同道德改革派人士發生衝突,之後被判戴上頸手枷示眾,並在受到殘酷對待後死亡。

威廉·賀加斯畫作《妓女的墮落》中的伊莉莎白·尼達姆(右前)

人物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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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達姆的早年經歷現已無從考驗,只知她到中年時已在倫敦聖詹姆斯公園廣場經營妓院,在當地頗有名氣。她擁有倫敦最高檔次的宅邸,不但比科文特花園的住宅更高級,還勝過當時另一臭名昭著老鴇媽媽韋斯伯恩(Mother Wisebourne)的別墅。[1]據稱,尼達姆這時徐娘半老,風韻猶存,威廉·賀加斯稱她是「頗有姿色的老鴇……用絲綢打扮得漂漂亮亮」,只是「臉上坑坑窪窪」,他畫作中的尼達姆臉上也長滿麻點[1]。她還有多個別名,如伯德(Bird)、霍華德(Howard)、布盧伊特(Blewitt)、特倫特(Trent[2];不過,1724年尼達姆曾同另一個妓院老闆一起被關進新門監獄,這個妓院老闆也叫伯德。對於手下妓女,尼達姆顯然冷酷無情。她們被迫從尼達姆那裡租下禮服,如果無法支付高昂的租金,老鴇就會強迫她們接更多客人,或是把她們投進負債人監獄,直到滿足她的要求為止。英格蘭小說家約翰·克萊蘭John Cleland)1748年出版的情色小說芬尼·希爾》(Fanny Hill)中女主角就曾落入同樣的圈套。如果妓女年紀太大,或是病情嚴重,不能再吸引嫖客光顧,尼達姆就會把她們趕出去。[1]

尼達姆從多種途徑購買妓女,例如從其它妓院購買,或是到考文特花園的湯姆·金咖啡店Tom King's Coffee House)物色,一些無家可歸的女子會在此露宿,而且還會經拍賣購買[3]。同時也正如賀加斯畫作體現的那樣,尼達姆特別針對初抵英格蘭的女童或成年女性。散文家理察·斯蒂爾Richard Steele)就曾在到貨車上取一些鄉下帶來的物品時看到尼達姆同某初來乍到的年輕女子交談。據斯蒂爾記載,她的手段非常「狡猾」,起初對待那些有可能淪為手下妓女的人很友好,似乎真的是在替對方著想,只有到她們都已落入圈套後,她才會露出兇殘的本性。亞歷山大·蒲柏曾在《群愚史詩》(The Dunciad)警告,不要「像媽媽尼達姆那樣油腔滑調」。[4]蒲柏在《群愚史詩》結尾再度提及尼達姆,稱她滿口粗話,然後又在《加冕使徒書》最後的詩句中提及尼達姆及當時另外幾名惡名遠播的老鴇,從1769年開始出版的《加冕使徒書》中這些詩句遭到刪減,直到近200年後才於1954年恢復:

沒有你,我們就要發洩隨時產生的精力
首先就會去找尼達姆、布魯克斯或布里頓。[5]

亨利·菲爾丁曾在1736年的《諷刺詩文》中提及尼達姆,創作《考文特花園的悲劇》(The Covent Garden Tragedy)還以賀加斯對她的描繪為依據創作劇中的鴇母,這部劇作於1732年發行[6]瑪麗·戴維斯Mary Davys)1727年發行的著作中也有名叫「Mother N-d-m」(「媽媽N-d-m)」,同「媽媽尼達姆」非常接近)的老鴇,正如尼達姆一樣以剛從鄉下來的年輕女孩為目標[7]

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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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西斯·查特里斯上校Colonel Francis Charteris)和表弟沃頓公爵都是尼達姆所開妓院的貴客,他也曾在賀拉斯的畫作中出現,是站在尼達姆右後方門口的男子[4]。羅納德·保爾森(Ronald Paulson)認為,賀拉斯畫中尼達姆的目標莫爾·哈卡波特(Moll Hackabout)就以安·邦德(Ann Bond)為原型,邦德當時就是在遭尼達姆誘騙後被查特里斯強姦。查特里斯此時早有「強姦大將軍」(Rape-Master General)的惡名,他因強姦邦德被定罪並判處死刑,只是後來又獲赦免。案件審理過程沒有提及尼達姆的名字。[8]

 
莎莉·索爾茲伯里使尼達姆妓院的名氣進一步提升

尼達姆可能曾在1708年左右介紹查特里斯和莎莉·索爾茲伯里Sally Salisbury[9]相識。索爾茲伯里是當時倫敦首屈一指的高級妓女,剛入行時曾被查特里斯作為情婦包養過少許時日。1719年,索爾茲伯里的老鴇媽媽韋斯伯恩去世,她一度進入尼達姆的妓院,並帶來身處社會最高階層的客戶。[10]索爾茲伯里曾與另一妓女一起盜取卡迪根伯爵的衣物,令尼達姆妓院的名氣進一步提升。當時兩女陪伯爵前往紐馬克特,把醉酒的伯爵送進旅店並扶上床歇息後,兩人盜走他的衣服和珠寶首飾返回倫敦。卡迪根伯爵沒有追究此事,只當是個笑話。[11]

當時英格蘭男演員喬·米勒Joe Miller)收集的其中一個笑話也能從側面反應出尼達姆妓院的名氣和客戶階層,據稱她曾請求收租的房東寬限幾日,只需等國會主教區會議開幕,她就能給按原價十倍以上支付租金。[12]《倫敦日誌》還曾刊出諷刺訃文,內容是尼達姆在遺囑中向客戶名流分配禮物:所多瑪與蛾摩拉的畫,送給D―n;一盎司水銀椇子,送給(考文特花園)聖馬丁巷的富家公子C―e;她的產業送給沃頓公爵;圖書館送給內德·C―……文中提及的人物都已略去全名,如今人們只能猜測他們的真實身份[2]

尼達姆的良好人脈可能令她得以免遭逮捕。雖然人們普遍認為1723年莎莉·索爾茲伯里就是在尼達姆家中時試圖刺殺溫切爾西公爵夫人的兒子約翰·芬奇(John Finch,案件實際上發生在考文特花園的三大桶酒館)[1][13],但直到1724年,尼達姆才首次碰上突擊檢查:

昨天早上,兩名著名的「王國野生獵物保育員」、聲名顯赫的媽媽尼達姆和媽媽伯德均被判前往新門監獄服刑,警員前天晚上突襲她們的妓院,把大量如膠似漆的淑女和紳士分開,把他們都帶到拘留所。這是尼達姆夫人首度受公開懲戒,考慮到她正是這個城市腐敗叢生的源頭,這可能也意味著她的妓院將要變成廢墟。——《倫敦日誌》,1724年7月21日(星期二)[2]

警員還在妓院內發現「兩個女人和兩個有地位的男人在一張床上」。警方把逮捕的男士綁起來,妓女則被送到多希爾場感化院做苦役[14]。尼達姆此次所受懲罰已無從考證,但顯然這年9月她仍在坐牢,她的房子被燒毀,住在裡面的法國軍官巴布特上尉因此喪生。1728年,尼達姆的多名妓女被捕,但有跡象表明她沒有受到懲罰。[2]

被捕、定罪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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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0年末,禮儀改革學會的熱心支持者、太平紳士約翰·剛松爵士Sir John Gonson)在查特里斯強姦案相關事件的刺激下[4]開始掃蕩倫敦各處妓院。1731年初,他的步伐已抵達聖詹姆斯,公園廣場的部分居民舉報稱這附近有所「聲名狼籍的混亂妓院」。[7]事實上,尼達姆的妓院幾乎無人不知,多年來一直在服務於社會上流階層,但這一次,她還是被剛松逮捕,並由法官雷爾頓(Railton)定罪。[7]

1731年4月29日,尼達姆經營妓院罪名成立,判罰金一先令,還要戴上頸手枷示眾兩次並「找擔保人保證她會遵紀守法(至少)三年」[2]。4月30日,她首次在公園廣場附近戴上頸手枷示眾。估計她良好的人脈此時再度發揮作用,尼達姆只需在頸手枷前俯臥於地,而且還僱請一些警衛確保她的人身安全。儘管如此,她還是受到圍觀眾人持續不斷的攻擊,很可能示眾時間未滿就要命喪當場。[4]前來圍觀的群眾是如此之多,有個小男孩當時想看得更清楚而爬上鐵柵欄,結果摔倒後不治身亡[3]

頸手枷示眾結束後,尼達姆還活著,但很快就於1731年5月3日逝世,若非如此,她還需在次日到新宮廷院再度戴上頸手枷示眾。從她的遺言來看,首次示眾遭受的殘酷對待顯然已令她如驚弓之鳥,對再度示眾心懷極大恐懼。[15]同亞歷山大·蒲柏和賀加斯其他許多朋友關係良好的諷刺雜誌《格魯布街日誌》(Grub Street Journal)在報導中諷刺民眾「表現得極其忘恩負義,畢竟她曾為逼迫他們做過那麼多[2]。」民間還出現諷刺韻律詩,慶祝尼達姆死亡:

女士現在都在哭泣
她們的聲音也越來越大
老媽媽尼達姆業已長眠
你的日子將只剩下苦難
她讓你穿上美麗的衣裝
她會教你遊戲規則
她會保釋你
讓你遠離監獄和恥辱
如今她終於躺進墳墓……[注 1][3]

尼達姆去世時,賀加斯尚未完成《妓女的墮落》,所以她沒有看到自己的形象經藝術作品流傳於世[18]。雖然此後也有其它鴇母試圖重現尼達姆妓院的名望,但直到1741年媽媽道格拉斯Mother Douglas)接手考文特花園的國王頭像(King's Head)後,才有能夠相提並論的妓院出現[19]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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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原文為:
    Ye Ladies of Drury, now weep
    Your voices in howling now raise
    For Old Mother Needham's laid deep
    And bitter will be all your Days.
    She who drest you in Sattins so fine
    Who trained you up for the Game
    Who Bail, on occasion would find
    And keep you from Dolly and Shame
    Now is laid low in her Grave...倒數第二句的「Dolly」屬於黑話,「keep you from Dolly」意即「讓你免於入獄」[16][17]。另按《牛津英語辭典》解釋,「Dolly」也指「懶惰且不中用的女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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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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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Linnane (2003) p.109
  2. ^ 2.0 2.1 2.2 2.3 2.4 2.5 Sourcebook.
  3. ^ 3.0 3.1 3.2 Burford p.70
  4. ^ 4.0 4.1 4.2 4.3 Linnane (2003) p.110
  5. ^ Maud (1958), pp.146–151
  6. ^ Paulson (2000) p.89
  7. ^ 7.0 7.1 7.2 Paulson (1992) p.252
  8. ^ Paulson (2000) p.313
  9. ^ Burford p.47
  10. ^ Linnane (2003) p.102
  11. ^ Burford p.50
  12. ^ Miller (1970), P.144
  13. ^ Sarah Priddon.
  14. ^ Moore p.112
  15. ^ Paulson (2003) p.98
  16. ^ Grose. M.
  17. ^ Calendar.
  18. ^ Progress.
  19. ^ Burford p.128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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