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麟
何必麟(1558年—?),字瑞卿,號用郊,直隸安慶府太湖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何必麟 | |
---|---|
大明 | |
籍貫 | 直隸安慶府太湖縣 |
字號 | 字瑞卿 |
出生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九月十九日(官年) |
逝世 | 卒年不詳 |
出身 | |
|
生平
編輯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應天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十一年(158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六十名,三甲第七十四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本年授福建建陽縣知縣,十四年被逮問罪,本年遣戍廣州,卒。[3]
家族
編輯曾祖何杏;祖父何炌;父何延,母彭氏[4]。
參考文獻
編輯-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二》:萬曆十四年三月,甲子,巡按福建監察御史楊四知題:環閩五十七縣,甲科居其一,舉貢居其四。其在舉貢,資格微弱,既不足以鎮壓,而謂薦舉不及,又自安於卑近;其在甲科,屈指四顧,皆弗若於已也。監司郡守又待以異數,雖甚不肖,亦博上考。乃建陽知縣何必麟,則公堂聚斂,算及錙銖,用庫千金,如取私囊;詔安知縣張大器,則貪婪鮮恥,懼告買和,盟神歃血,與民為誓。如皆宇內縣邑所未聞也。他如莆田知縣林朝鑰,簿書束閣,至府儀門而衣錦繡。漳浦知縣王命爵,小器輕儇,假訪察以報私仇;浦城知縣褚國祥,留連曲薜,縱囚不理矣。此外屍素偷安者,又難以疏舉也。夫必麟而下五人,皆甲科也,十餘人中,自肆者五,是豈不肖之獨萃於閩哉?亦由數少而驕縱之心易起,激勸之道不著耳。夫舉貢既以力微而苟安,甲科又以數少而自放,無惑乎循良不多,而民生日困也。乞下吏部,今歲大選閩中各縣,少加甲科數員,使相勸勵,庶數歲之間,吏習丕變,而海嶠之民永樂更生矣。奉旨:前已有旨兼用三途,各該州縣繁難的,只著慎選堪任的去。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