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崇中
傅崇中(16世紀—17世紀),字臺饒、丙明,江西南昌府南昌縣西姚坊人[1],明朝政治人物。
傅崇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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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懷慶府知府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
字號 | 字臺饒、丙明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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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傅崇中在國子監讀書時被祭酒問及孔鄭箋疏、五經異同都能對答如流,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應天鄉試舉人,授崇安知縣,為政公恕廉勤,清理豪民隱糧,惠政多著,尤其留心儒學,提拔寒微,士氣大振[2],陞刑部主事,在廣西恤刑多所平反,出為懷慶知府,當時流寇肆虐,朝廷急於用兵索餉,他能從容應對,又捐俸款待將士,府內得以安寧,又遇上有旨問及藩儲不法,他也能以次詰責屬下,其時有人秘密餽贈萬金,他嚴辭推卻,有部屬延誤軍機坐辟和為官不廉潔,皆以他一言獲免,各致千金報答,他俱拒絕不受,後來他遭誣陷藩案忤逆宦官,因此辭官回鄉,九十歲去世[1]。
引用
編輯- ^ 1.0 1.1 民國《南昌縣志·卷三十三·人物誌四》:傅崇中,字臺饒,西姚坊人,萬厯丙午應天舉人,在成均時大司成引問孔鄭箋疏、五經異同應如響,授崇安知縣,清豪民隱糧,擢刑部主事,恤刑粵西多平反,粵西祠祀之,知懷慶府,流寇起軍書旁午,徵兵索餉洶洶然,崇中從容應之,又捐俸以饗將士,一郡以寧,會藩儲不法有旨問狀,崇中置其佐從於法,以次詰責其悖戾狀不少屈,時有密以萬金餽者,崇中正辭卻之,寅僚有誤軍機坐辟,屬令簠簋不飭逮繫,皆以崇中言免,各致千金為報,俱拒不受,後誣以藩案忤璫解組歸,年九十乃卒。
- ^ 民國《崇安縣新志·卷九·名宦》:傅崇中 崇中,字丙明,南昌人,舉人,天啟二年任,公恕廉勤多著惠政,尤敦尚儒學振拔單寒,士氣大奮,邑人祀之。
參考文獻
編輯- 民國《南昌縣志》·卷三十三·人物誌四
- 民國《崇安縣新志》·卷九·名宦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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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吳滋 |
明朝崇安縣知縣 1622年-1630年 |
繼任: 郭之祥 |
前任: 別如綸 |
明朝懷慶府知府 1633年-1640年 |
繼任: 程之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