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名詞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7年5月18日) |
具體名詞(德文:das Konkretum(複數:die Konkreta)或das Gegenstandswort(複數:die Gegenstandswörter))是一個相對於抽象名詞(德文:das Abstraktum(複數:die Abstrakta)或das Begriffswort(複數:die Begriffswörter))的概念,指用來表示具體的、可感知的對象的名詞,例如:「桌子」、「燈」、「迷你豬」、「木本植物」、「陳水扁」、「機車」、「台北車站」、「工程師」、「駕照」等。
參考文獻
編輯- Hoberg, Rudolf; Hoberg, Ursula. 杜登德語語法. 朱建華 (主編譯). 上海: 上海譯文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327-5507-3.
- 杜登德語規範詞典. 杜登編輯部 (Dudenredaktion) (ed.), 高年生 (主編譯). 北京: 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 2005. ISBN 978-7-5600-3211-5.
這是一篇語言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