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簡稱刑警,是專門負責調查及偵破刑事案件警察,上班時通常身著便衣,故又稱便衣警察。在香港,刑警有時被稱為CID(刑事偵緝部門),俗稱雜差澳門的刑警名為司法警察,簡稱司警[1]。在台灣,刑警有時被稱為刑事,俗稱三組。在中國大陸,刑警有時被稱為刑事偵查人員,簡稱刑偵[2]日本的刑警則簡稱刑事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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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警察按照工作種類,可細分為:

  • 政治案件偵察:如日本的警察廳警備局領導的公安警察
  • 普通刑事案件偵查
    • 電信詐騙
  • 毒品案件偵查:反毒、禁毒刑警
  • 經濟案件偵查:經偵
    • 涉稅案件偵查:稅警
    • 緝私案件偵查:緝私
  • 監獄內部刑事犯罪偵查:獄偵
  • 交通刑事案件偵查:交警
  • 軍隊內部刑事案件偵查:憲兵
  • 公務職務犯罪偵查:反貪局、反瀆職侵權案件偵查(瀆偵)
  • 網絡刑事犯罪偵查(網警)
  • 預審
  • 刑事科學技術:
    • 法醫
    • 痕跡檢驗(痕檢)
    • 理化檢驗
    • 文件檢驗(文檢)
    • 影像技術
    • 聲紋檢驗
    • 電子物證檢驗
    • 心理測驗技術(測謊)
    • 警犬技術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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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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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非所有澳門警察都是「司警」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6年08月09日 香港獨立媒體網
  2. ^ 烈日「烤」驗下的刑偵技術員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6年08月08日08:06 江蘇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