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詹是清朝貢生。1903年,劉志詹留學日本,入法政大學。1906年,劉志詹擔任山西諮議局籌辦處課長。此後,劉志詹歷任山西全省自治研究所教務長、憲政研究會教員、教育總會會長。劉志詹還先後擔任山西諮議局議員、資政院議員、高等警校教務兼辦監督事宜。[1][2]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3年劉志詹當選為民元國會眾議院議員。國會解散後,劉志詹回到山西。1916年,民元國會第一次恢復時,劉志詹繼續擔任眾議院議員。1922年,民元國會第二次恢復時,劉志詹再度擔任眾議院議員。[1][2]
- ^ 1.0 1.1 1.2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1419.
- ^ 2.0 2.1 2.2 晚清七百名人图鉴. 上海書店出版社. 2008: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