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專區(1949年-1950年稱第二專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已撤銷的行政區,在今福建省北部。1949年置第二專區,專署駐南平縣(今南平市延平區)。轄南平古田沙縣順昌尤溪將樂建寧泰寧屏南9縣。

1950年,第二專區改稱南平專區。

1956年,原建陽專區所屬建陽建甌浦城邵武崇安松溪政和光澤水吉9縣;原永安專區所屬明溪三元2縣及原閩侯專區所屬閩清縣劃入南平專區;撤銷明溪、三元2縣,合併設立三明縣;撤銷水吉縣,併入建甌、浦城、建陽3縣;析南平縣設南平市。南平專區轄1市、19縣。

1959年,將閩清縣劃歸閩侯專區;松溪、政和2縣劃歸福安專區。1960年,以三明縣城區設三明市,由省直轄;將三明縣劃歸三明市;撤銷南平縣,併入南平市。南平專區轄1市、14縣。

1963年,將古田、屏南2縣劃歸閩侯專區;由南平市和建甌、順昌2縣析置建西縣。專區轄1市、13縣。

1970年,專署遷至建陽縣;將沙縣、將樂、建寧、泰寧、尤溪5縣劃歸三明專區;原屬福安地區的松溪、政和2縣劃入南平專區;撤銷松溪、政和2縣,合併設立松政縣;撤銷建西縣,併入順昌縣。專區轄1市、8縣。

1971年,撤銷南平專區,改置南平地區,後改名建陽地區。 1988年10月24日,經國務院批准建陽地區駐地遷回南平,1989年1月1日,正式更名為南平地區行政公署。1989年8月,崇安撤縣設市更名為武夷山市。1992年12月,建甌撤縣設市。1994年3月,建陽撤縣設市。1994年9月,國務院批准撤銷南平地區設立地級南平市,原縣級南平市同時改設為延平區,南平地區建制至1995年1月18日終止。[1]2014年5月,國務院批覆同意撤銷建陽市、設立南平市建陽區的行政區劃調整方案,南平市政府由延平區遷至建陽區[2][3][4][5]2015年3月18日,建陽區政府正式掛牌成立成為南平市政府駐地。[6]

參考文獻 編輯

  1.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5 (中文(簡體)). 
  2. 史為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簡體)).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平市建置. 南平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 2013-05-14 [2013-07-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05) (中文). 
  2. ^ 福建省南平市行政区搬迁获国务院批准. 中國新聞網. 2014-05-27 [2014-05-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7) (中文). 
  3. ^ 国务院批复同意南平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015-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4. ^ 南平市政府迁址建阳获国务院批复. [2015-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8). 
  5. ^ 南平市政府第三次“搬家” 将迁至新设建阳区. [2015-03-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4). 
  6. ^ 建阳撤市设区正式挂牌. 福建日報. [2015-03-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3)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