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池子大街
39°54′42″N 116°24′11″E / 39.9116698°N 116.403129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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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長度 | 0.792公里(0.492英里) | |||||
地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東城區 | |||||
附近主要建築物 | 菖蒲河公園 皇史宬 | |||||
起點 | 東長安街 | |||||
終點 | 東華門大街 |
簡介
編輯南池子大街南起東長安街,北至東華門大街與北池子大街銜接。南池子大街清朝屬皇城之內。清朝乾隆時,稱「南長街」;光緒時,稱「東華門外南長街」,俗稱「南池子」(見《京師坊巷志稿》);宣統時,稱「南池子」。中華民國成立後沿稱「南池子」。1965年北京市整頓地名時,將表章庫胡同、石頭縫胡同、箭廠胡同、馮家胡同、南井胡同、羊圈胡同、民聲胡同等胡同併入,改稱「南池子大街」。文化大革命中,一度和北池子大街合併改稱「葵花向陽路」。後來恢復原名,仍稱「南池子大街」。[1]
南池子大街原本與東長安街之間有皇城牆相隔。民國初期(1912年),在天安門東側的皇城牆上辟豁口以方便南北交通。1917年建成券門,形成了如今的樣貌。[2]
明清時期,此處屬皇城禁地,皇親貴族方有資格居住在此。1917年張勳復辟失敗後,一把大火曾將此處一些房屋燒成廢墟,城市底層平民在廢墟上用碎磚頭壘起住家,形成大雜院。唐山大地震後,南池子地區出現很多私搭亂建。[3]
1987年,「南池子歷史文化保護區」被列為北京市公布的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1998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進一步明確了南池子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範圍。2000年12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提出將南池子作為北京市歷史文化保護區修繕改建的首個試點工程。2001年5月31日,中共北京市委領導聽取了南池子修繕改建方案,指出南池子是北京市歷史文化保護區首片試點,要大膽嘗試。2001年9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了《歷史文化保護區危舊房修繕和改建若干規定(試行)的請示》,決定首先在南池子地區試點,由東城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在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之上,再進行推廣。[3]
2002年6月,兩張無落款單位的《北京市東城區南池子歷史文化保護區(試點)修繕房屋和改建實施細則》張貼在南池子大街的牆上。該細則稱,將拆除南池子240個院落中的231個,拆除後的核心區計劃興建2層的單元式小樓「四合樓」,用於居民回遷,其餘土地擬興建一批高檔商品房。細則提出了回遷、異地安置、貨幣補償這三種居民安置辦法,並命令南池子的900多戶居民須在一個月內全部遷出。拆遷受到居民強烈抵制,因為居民認為該細則與北京市人民政府「不搞大拆大建」的規劃相悖,而且居民認為上述三種安置辦法「都是死胡同」。截至2002年6月底,僅1/3的居民遷出,600多戶居民拒絕遷走。實際上,這項已在南池子實施的「以拆促遷」的拆遷方案並未得到北京市規劃部門批准。2002年6月下旬,北京市人民政府召開了南池子修改方案的論證會,論證會上有關方面提出的方案中,受保護的四合院已從原來的9個擴大至20個,但數量相對於南池子240個院落仍然極少。[4]經過改建,南池子環普度寺建成了新型的48個「四合樓」院落,另外建成20多個「豪宅院」。[2]
2003年8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副總理黃菊、曾培炎、國務委員華建敏一行,在中共北京市委書記劉淇和代市長王岐山的陪同下,考察了南池子修繕改建試點工程及普度寺文物保護情況。[3]南池子修繕改建試點工程造成了極大的爭議,此後這種修繕改建模式也未能進一步推廣到北京市其他歷史文化保護區。2003年11月,北京市規劃局原局長、原總建築師劉小石直言,這種模式絕不應該進行肯定並加以推廣:[5]
在6公頃多用地,原有建築面積3萬多平方米中,只保留了建築面積共6000多平方米。其餘的2.6萬平方米均被拆除,約為原有建築的80%。新建了居民回遷樓二層的居民樓78幢,共2.1萬平方米。這樣就把原有的傳統住宅的大部分都拆除了。
如果這個試點得到肯定並加以推廣,那北京的二十幾片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傳統四合院大部分都可能被拆除了。這樣必然要對於北京這座歷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地區的歷史真實性造成嚴重的破壞。
參考文獻
編輯- ^ 北京市東城區地名志,北京出版社,1992年,第205頁
- ^ 2.0 2.1 东华门街道南池子社区概况,数字东城,于2013-10-26查阅. [2013-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29).
- ^ 3.0 3.1 3.2 南池子重绽古都神韵,新浪,2003年08月19日. [2013-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 ^ 北京南池子惹谁了,光明网,2002-07-25. [2013-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 ^ 刘小石:南池子模式不宜推广,南方网,2003-10-27. [2013-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