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灣區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事件

盧灣區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事件是一件始於2011年4月15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站新浪微博上的網路事件。在該網站上流傳的一張付款單位為「上海市盧灣區紅十字會」的高額餐飲發票照片,發票的金額高達9859元,不少網民表示,作為社會救助團體吃頓飯花費近萬元讓人震驚[1] 。這張發票將盧灣區紅十字會推到風口浪尖,並演化成了一場對中國紅十字會的信任危機。[2]

事情經過 編輯

2011年4月15日13:50,西南民族大學教授肖雪慧在其新浪微博發帖「分享圖片:紅十字一頓飯的發票不涉密吧?想轉發卻被告知已經刪除。」,下方附有一張發票的照片[3]

這張2011年2月28日開具的,發票代碼為231001070252的發票顯示收款單位為「上海慧公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付款單位為「上海市盧灣區紅十字會」,項目為「餐飲」,金額為「9859.00」。

此貼一經發布,就受到上萬博友的關注和轉發[4],中國紅十字會也非常重視此事,15日即責成上海市紅十字會調查此事。在盧灣區委區政府的協助下,上海市紅十字會16日下午上報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5] ,並在其官網發表《上海市紅十字會關於「盧灣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調查及處理情況通報》,該通報稱:

盧灣區紅十字會於2011年2月28日以「紅十字會工作會務費」支付給上海慧公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9859元,發票號碼為:46510945,記帳憑證號為:JZ-03-0009。資金開支渠道為盧灣區紅十字會的工作業務經費,非社會各界捐贈的救災救助款。本次活動系盧灣區紅十字會與相關企業協會商洽工作的公務活動,參加人員17人,人均消費水平明顯高於標準。 盧灣區有關部門已經責成盧灣區紅十字會對超過公務接待標準(人均150元)部分的7309元人民幣由個人承擔,予以退回。目前超標款項現已經全部退回。

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王汝鵬4月19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認為,上海盧灣區紅十字會的「高額餐費」屬於嚴重違規行為,對紅十字會的形象產生了負面影響。王汝鵬指出,上海盧灣區紅十字會的「高額餐費」行為違反了中央關於嚴格控制「三公」支出的有關文件精神,對相關責任人要進行嚴肅批評教育,並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6]

其他 編輯

發表了此則微博的肖雪慧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則微博並不是她首發的,[7]她看了如此高額的餐飲費,覺得應該曝光,她想轉發,但在轉發時被提示原微博已刪除,她後複製原微博上的照片,並用自己的微博發出,所以微博的標題中有「想轉發卻被告知已經刪除」。肖雪慧給原微博主發給私信,原微博主告訴肖雪慧周圍朋友出於擔心,都勸他把這條微博給刪除了,肖雪慧也沒有給記者原微博主的名字和微博地址[3] 。有報導稱,該發票系飯店內部人員拍攝並上傳[8] [3]

微博在網上流傳後,有網友根據照片上發票代碼到上海稅務網查詢,證實這張發票是2011年1月21日由上海市黃浦區稅務局出售,購票方正是上海慧公館餐飲管理有限公司。[3]

另外,作為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中國紅十字會的主要經費來源包括政府的預算撥款和購買服務,國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以及紅十字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對於不同來源的經費收入,紅十字會均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例如會員會費有《中國紅十字會會費管理辦法》,社會捐贈有《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管理辦法》,財政撥款則嚴格按照財政部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和使用。[6]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周志強. 红十字会万元餐. 天津日報. [2011-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2. ^ 红会称高额餐费违规. 中國紅十字會. [2011-04-26]. [永久失效連結]
  3. ^ 3.0 3.1 3.2 3.3 劉軼琳 孫曉菲. 红十字会天价餐费发票系饭店人员上传微博(组图). 網易轉載東方網(原網址被刪除). [2011-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4-25). 
  4. ^ 2011/4/26數據:轉發(21229),評論(4849)
  5. ^ 中国红十字会新闻发言人:高额餐费属严重违规行为. 京華時報. [2011-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5-01). 
  6. ^ 6.0 6.1 黃小希.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高额餐费"属严重违规行为. 新華網. [2011-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4-28). 
  7. ^ 從圖片右下角的雙重水印亦可看出,原微博地址已被肖雪慧的微博地址覆蓋
  8. ^ 饭店人员上传高额餐票. 南國都市報. [2011-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6). 

外部連結 編輯

外部圖片連結
  上海市盧灣區紅十字會2011年2月28日在上海慧公館消費9859元的發票[失效連結]

參見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