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中,氣壓高度指高度計撥正為後所限制的指示高度。基礎撥正值為1013.25百帕、或1013.25毫巴、或29.92英寸汞柱,該撥正值與在平均海平面的國際標準大氣氣壓值相等。氣壓高度主要用於飛行器的性能計算和在高空航路(轉換高度之上)飛行的飛行器使用。無線電用語中,基礎撥正值用QNE[1]表示。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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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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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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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randon, John. Altitude and altimeters. Recreational Aviation Australia Inc. 2007-04-12 [2008-10-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