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降解餐具,是指能夠在細菌黴菌等自然環境微生物酶的作用下,發生化學生物反應,引起外觀及內在質量變化形成二氧化碳餐具

GB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對成品廢棄物的降解性能具有嚴格規定,可降解餐具應該具有以下幾種特性:

  • 具有回收價值
  • 便於再生利用
  • 便於衛生填埋及高溫堆肥處理。

可降解餐具的生物降解率不能低於60%,澱粉餐具中澱粉含量不得低於40%,才符合國標《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標準規定。

生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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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降解餐具必須無害、無毒及清潔無污染的要求,嚴格依照國家環境保護及食品衛生法規執行,在製作及加工過程中,不得出現以下5點情況:

  • 添加螢光增白劑
  • 使用回收的再生材料
  • 產品出現被污染及霉變的情況,
  • 產品無去污染處理,或者是粗加工品。
  • 有害物質超標。

外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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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平整潔淨,無破裂、穿孔、劃痕等;餐具表面無霉變等情況,無塵土及油污等異物出現;無異味,色澤正常。產品邊緣規整、光滑,反彈性蓋可別扣,帶蓋品蓋盒方便平整。

檢驗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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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詳細的註冊商標、產品名稱及種類,並具有衛生許可證編號;
  • 具有產品生產廠家名稱、產地名稱、生產批號及生產日期。
  • 標有標準代號及產品檢驗合格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