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成井鹽作坊遺址

吉成井鹽作坊遺址,位於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代。2007年6月1日公佈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1]。2013年3月5日列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隸屬自貢市鹽業歷史博物館

吉成井鹽作坊遺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自貢市大安區
座標29°22′11.86″N 104°46′13.51″E / 29.3699611°N 104.7704194°E / 29.3699611; 104.7704194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
編號7-1886-5-279
認定時間2013年3月5日
保護歷史
2007年6月1日:四川省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號。2007年6月1日
  2. ^ 『國務院關於核定並公布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國發〔2013〕13號,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