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大理寺觀政,本年授戶部主事,管北新倉,以倉糧被盜被彈劾[2],三十四年養病,卒。
-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吳友賢,衷璞,書四,壬午八月二十二日生,宜興縣人,庚子十五,會十五,二甲十六,大理寺政,本年授戶部主事,管北新倉,丙午養病,卒。曾祖駟,光祿寺署丞;祖士遇,汝寧府通判;父泰孫,廩生。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一十六》:萬曆三十三年十二月,巡倉御史沈時來以倉糧被盜,疏論管倉主事吳友賢,請加罰治。 上以倉場總督方謂友賢宜照例紀錄,事未歸一,命戶部議定具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