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銖半兩,漢代半兩錢的一種,鑄行與漢文帝五年(公元前175年)至漢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間。

四銖半兩錢的文為「半兩」,重四銖,因而得名。每枚四銖半兩錢直徑為23-24毫米,重2.5-2.8克。

歷史 編輯

漢代文帝時,經濟有所穩定,始鑄造四銖錢,並允許民間私鑄。《漢書·文帝紀》載:文帝五年「除盜鑄錢令,更造四銖錢」,《食貨志》記載:「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1] 1975年,湖北江陵鳳凰山168號漢墓出土的一個竹筒內有101枚半兩錢、一件「稱錢衡」和一件圓形砝碼。稱錢衡上有墨書文字。
蔑黃上寫二十二個字:「正為市陽戶人、嬰家稱錢衡,以錢為絫,劾(刻)曰四朱(銖),兩疏(端)□(第)十」。
蔑青上寫十七個字:「 敢擇輕重衡及弗用,劾論罰繇里家十日」。側面上端寫三個字:「□黃律」
翻譯:里正(當時的基層政權機構)為市陽民戶、商家頒發的稱錢天平,以錢(指銅錢)為標準,法定重四銖,仍承襲「半兩」為名稱。該天平為第十號。敢選輕擇重用錢及不用稱錢衡者,按《口黃律》處其在里正服徭役十日。值得注意是:這裡第一次提出貨幣「以錢為累」。

根據衡杆文字釋讀可知,同時出土的半兩錢為四銖半兩錢。

參考 編輯

  1. ^ 文帝铸四铢半两钱(图). [2014-09-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