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是已撤銷的國務院階段性工作機制,負責領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國務院製發。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機構類型國務院階段性工作機制
辦事機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體制改革司)
聯絡方式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體制改革司)
實際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外南路1號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2008年12月20日
撤銷時間2018年3月17日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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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國辦發〔2008〕132號)稱,「為切實加強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屬於階段性工作機制,不屬於新設立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後即撤銷。」[1]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規定:「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牽頭《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工作職責,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保留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民政部代管的中國老齡協會改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代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管理。不再保留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2][3][4]

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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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規定,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審議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推動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1]

組成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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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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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規定,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由發展改革委承擔。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 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 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
  3. 督查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
  4. 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1]

2013年3月,該辦公室工作改由新成立的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承擔,辦公室設在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體制改革司[9]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歷任主任、副主任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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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報2009年第01期
  2.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國人大網. 2018-03-13 [2018年3月2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6月9日). 
  3.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2018-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4.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國人大網. 2018-03-17 [2018-03-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8). 
  5. ^ 5.0 5.1 5.2 5.3 5.4 5.5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成人員調整,遼寧省人民政府公報2011年05期
  6. ^ 6.0 6.1 6.2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1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3-08-22 [201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7. ^ 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 鳳凰網. 2015-02-17 [201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8. ^ 8.0 8.1 8.2 8.3 8.4 8.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6〕75号). 中國政府網. 2016-10-21 [201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 
  9. ^ 卫计委将设立体制改革司 或成负责医改机构. 網易. 2013-05-18 [201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5).